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

戰爭與和平

拉登死訊傳出,當日臉書上朋友討論了很多我未想過的角度。過後實在就是各種主義鬥爭中的無奈,還有帶出和和平的期盼。

可是我從另外幾個角度看,人類又的確是需要戰爭的。
本文首先要說清楚,不談論戰爭背後的原因。因為大家都清楚,戰爭的所謂原因,根本都是毫無意義的。戰事背後的原因不外乎︰
  1. 為了當權者的私利
  2. 為了國家/團體組爭奪資源
  3. 為了無聊的權利鬥爭
  4. 為了維護自身的資源/權利
撇除戰爭發起的原因,戰爭對人類來說,有其他作用。

首先,當從科技上來說。戰爭帶動科技發展,這是老生常談。有人反駁說,如果世界各國將軍費投入到非軍事科學研究,可能我們已經找到無數個人類可移居的星球,至少,對外大空乃至地球本身,人類能夠知道的會更多。好可惜,人類是自私的,很少人會以全世界的人類為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標準,研究武器,殺人的方法,更有利可圖。這種有利可圖的生意促使更多研究科技,必需先有利可圖,科技才能說得上發展。而後,再將科技一步步下放到平民階級,社會就這樣進步了起來。

其次,戰爭也是解決社會問題的一個方法。在中國,那些叫叛亂;在西方,那些叫革命。當社會上的不滿到達頂點,就自然有人會起來反抗,社會上的矛盾到達頂點,自然就會有戰爭。這不僅在一個國家,在世界各個國家面對不公平,表面弱勢的國家也會反抗。和平是不可能解決這種問題的,這不是小學生在學校被同學欺凌,處罰壞學生就沒有事。世界沒有一個角色可以完全平衡局面,況且,為了尊嚴和利益,暴力是唯一的方法。方法也沒有好與壞之分,能解決問題的,就是答案。

最後就又說到了人生的意義的部份。戰爭的目的即使毫無意義,但戰爭本身有。它給了將士們戰死沙場的理由。人生在世,莫不是要找尋人生的意義。戰爭直截了當的給了人們︰戰勝敵人。戰爭給了人一個可以為其犠牲的原由(what people can die for)。他們可能犠牲了,但他們為人生的目標而戰鬥到底,他們活過了。我們呢?

在和平之中,人缺少的正是這種簡單直截的原因。長久的和平必然帶來社會財富的增長,社會的進步,同時也增加了社會的問題。最常見的就是財富分配不平均,階級之間就開始鬥爭不斷。普通人每日上學,上班,放假....春夏秋冬,生老病死。到死的時候,我們誰說得出我們是為甚麼而死?(what we are dying for?)人們擁有越多,社會就越腐敗。因為人求生不求死,人要生存才能享受,並擁有更多的東西。如是者,人面對生命威脅,就把不得把人格道德全放下來。說一句︰「活著就有希望。」苟且偷生,最後不也是難逃一死?人有可以為其戰死的事物,總比在和平的痛苦中等死好。

比起和平,我更期待戰爭。終有一日,我們可能貧窮得丕得不搶奪別人的東西,或是富裕得使人嫉妒。我們或許進攻,或許保衞,我們總是自私的為了我們的利益而戰。

生命總是會終結,與其在和平中白白渡過人生。不如在死前為死亡加上意義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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